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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身故互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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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7:29:51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为什么要取消,取不取消是不是应该全体社友投票决定。
社友加入的太病互助,观察期过了,确诊发生大病身故,也应该进行互助。什么遗产分配,这不是你们管的,只要直系家属申请了,符合互助条件的应该发起互助。当然领取互助金要签承诺书,只是代领取,互助金如果涉及到遗产分配问题,领取人必须主动尊照法律继承或法院判决分配,康爱社区不承担分配义务。社友互助公益性质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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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3 11:31:47 | 查看全部
公社取消身故互助权益主要有2点:
1. 聚焦核心大病互助,回归公益初心:
康爱公社的初心是解决“大病医疗费”这一核心民生痛点,让不幸罹患大病的社员能获得资金用于治疗,重燃生命希望。而身故保障更侧重于对家庭的经济补偿,其性质有人认为非公益。为了更好地集中全平台的力量,服务好最需要帮助的大病社员,我们决定将资源和运营重心完全回归到医疗大病互助这一纯粹的公益初衷上。

2. 规避法律与操作复杂性,保障运营公平:
身故互助金涉及遗产继承问题。在实际申请中,我们需要核实多位法定继承人的关系并取得所有继承人的授权同意,流程复杂、材料繁琐、核实周期极长。这不仅极大地影响了互助金申请的效率,给悲痛中的家庭增添了额外负担,也极易在继承人之间引发纠纷,给平台的运营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和法律风险。下线此类社团,可以从根本上避免这些复杂情况,确保平台能更高效、更专注地为大病社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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